一、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二、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9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不予审批,作退件处理。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自行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类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类窗口提出申请,按照申请材料目录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⑴补正材料:窗口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实施机关能够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的,申请人可当场获得告知书。告知书的内容应是需要一次性补正的全部材料。实施机关不能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的,申请人可在申请被接收之日起2日内获得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逾期没有收到补正材料通知的,即为申请已被受理。⑵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申请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不予审批,作退件处理。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获取办理结果:申请人通过短信、电话通知获取办理结果,自行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类窗口自取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城市建/构筑物工程)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