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2(工作日)
二、办理机构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提出本事项申请的,登陆注册管理系统,根据要求录入注册申请资料,上报网上数据。本事项受理范围和申请材料目录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网址:)上公开,供申请人查看。实施机关应对申请书、相关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予以登记并提供申请编号。
2、受理
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应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送达。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网上查询(网址:)、窗口查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办事窗口)和电话查询(电话:020-82127766)。
窗口办理流程
该行政许可事项只能网上申报办理,无需经实体窗口,因此无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注册窗口1-8号
五、办理材料
注册系统申报成功后直接打印(正反面打印)并上报数据,原件扫描上传
广东省建设执业注册人员数据对接报送系统申报后直接打印,原件扫描上传
使用劳动主管部门的标准文本,原件扫描上传
原注册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或未继续在原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上传
注册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提供,可同时办理延续注册。原件扫描上传
原件扫描上传
仅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申报变更注册时需要提供。要求本人在聘用单位缴纳的近1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