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波落户条件
1、在宁波市合法稳定就业,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5年,并且本人或配偶在市区城镇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2、具有高中学历、普通中等职业教育或初级技能职业资格,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2年,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3、现户口在省内且登记满5年(本市户口登记满3年)的,在市区城镇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4、现户口登记在省外,出生登记在本市且在市区城镇范围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二、落户是什么
落户地户是指籍转移中的转移目的地,既不是人事部门,亲友家也不是单位。
1、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
2、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