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流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工程完工后,要投入正常使用,就得先得到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所以,有关单位要向消防机构提交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
第二步,公安消防机构受理申请后,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机构工作人员审核资料是否符合要求,资料不全的应及时通知补全。
第三步,审核通过,机构工作人员会通知申请人消防验收时间并提醒申请人提前做好验收准备。
第四步,有关文件规定,消防验收时,到场的消防监督员要多于二人以上,并且要佩戴《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着制式警服。
第五步,消防验收内容基本检查完后,各单位(设计、施工、建设)提出建议和看法,消防验收人员给予答复。
第六步,验收合格后,各单位负责人和消防验收人员在验收表上签字。
第七步,消防验收承办人整理验收意见书归档,送上级领导审批。
第八步,申请单位去消防机构取验收意见书。
第九步,如果验收不合格,申请单位就要按照验收意见书进行整改,然后再次申请复验,复验程序与第一次申请验收相同。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4)消防设计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