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身份证被盗了需要现在报纸上刊登丢失声明在挂失吗
小编回答:无需登报,但为了防止他人冒用你的身份证从事非法犯罪活动,维护你个人的合法权益,你应向你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填写《报失登记表,凭《户口簿、拍摄回执、近期证件相片2张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区县分局办证中心办理补领手续。补领新证后,如找回原证交回公安机关。
如果有需要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用途:
用途:
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都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回国定居的华侨,回内地定居的香港、澳门同胞,回大陆定居的台湾同胞,以及在中国境内定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被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籍,年满16周岁的也应按照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据此,《管理办法第二条作出具体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申领程序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补充:
1.以上过程完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2005年4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进行描述;
2.本人自己到派出所办理的,可以不带照片而是当场拍照,也可以不拿户口本,派出所有办法核实你的身份;
3.发达市县有一个叫行政审批中心的集中窗口单位,审核签发手续在那里的公安户政窗口进行;
4.临时身份证的制证单位是治安大队,最后到该大队拿证件。
真伪识别
由于临时身份证的身份信息和正式身份证的身份信息是一样的,所以可以通过身份证核查系统识别临时身份证的真伪,核查身份证信息在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是否存在正常,查看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