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积分落户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4项指标组成。
一、基础指标(包含5项)
就业年限积分:
1、在琼合法稳定就业累计满5年的,积10分;
2、累计超过5年的,从第6年起,每年积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住房积分:
1、本人或者配偶在琼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积20分;
2、本人在琼租住合法产权公有住房或者合法产权私有住房的,积10分。
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积分:
1、在琼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5年的,积10分;
2、累计超过5年的,从第6年起,每年积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居住年限积分:
1、在琼连续居住满5年的,积10分;
2、超过5年的,从第6年起,每年积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注:连续居住年限是指申请落户人员在拟落户地连续居住的时间,可证明的材料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强制隔离戒毒、犯罪羁押的时间证明;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幼儿园、中小学生学籍证明和颁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就业单位(个人)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凭证(就业人员提供);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无业人员提供)等。
年龄积分:
1、年满18周岁至40周岁的,积20分;
2、41周岁至50周岁的,积15分;
3、51周岁至60周岁的,积10分;
4、61周岁以上的,本项不积分。
二、加分指标
最高分值为30分(注意:没有投资加分项)
获得国家级奖项或者荣誉称号的,加30分;获得省部级奖项或者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地市级奖项或者荣誉称号的,加10分;获得县(区)级奖项或者荣誉称号的,加5分。
三、减分指标
1、提供虚假材料:凡提供身份、就业、住房、社保、居住年限、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项(次)扣减10分。
2、不诚信守法:在积分期间有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每项(次)扣减5分。
四、一票否决指标
(存在任何一项直接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1、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的。
2、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者积分期间因犯罪获刑的。
外省人员积80分就可在海南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