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不早于2月9日24时
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该省还发布紧急通知,暂停商品房集中销售活动。
具体内容: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印发《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山东要求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山东提出,对于企业复工的要求中,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企业职工返岗复工必须配合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因工作需要于2月9日24时前返岗复工的人员,各地、各相关部门和所在企业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检验监测、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
山东还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各地暂停举办规模性现场招聘活动、跨地区劳务协作活动和聚集性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和职工参加线上求职招聘和线上职业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