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决定
制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报件材料齐全性、合法合规性复查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报材料形式及实质审查
许可、不予许可
申报材料形式及实质审查
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登记证明》
二、办理机构
安顺市国土资源局
三、办理条件
四、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五、办理地点
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东段安顺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1号市国土局窗口(市内乘坐1路、2路、3路、4路、8路、9路、10路、12路、14路、15路、16路、旅游巴士等公交线路经停,可在政务服务中心、车管所、移动公司、头铺新村等公交站点上/下车)。
六、法律依据
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