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玉泉路8号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3楼业务科服务大厅。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受理,符合条件,当场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提出批准许可
4.办结
有失业保险关系转移需求的参保单位与个人
失业保险转入地参保单位接收函
咨询电话 029-33552671
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