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编造和传播谣言的处理应当及时制止,将谣言信息予以删除,并对涉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若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向公安举报,轻则治安拘留,重则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单位职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