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生效。
三方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需要用人单位和高校都盖章之后才是生效的。
三方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以便于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因而三方协议书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只有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意向变为现实之后,毕业生才能和用人单位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
有的企业在和学生签订三方协议后,要求学生毕业前到公司实习,企业在学生毕业后根据其实习表现及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能出现不签订的情况。因此,对于毕业生来说,签订了三方协议并没有进入就业的“保险箱”,还需要接受用人单位实习期、试用期的进一步考察。
1、三方协议更多的作用是为学校统计就业率,应届生不是必须签订三方协议。
2、毕业生只有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毕业后将派遣证发给学生,拿着派遣证到工作的单位报到,就此开始计算工龄,毕业生才能拥有了干部身份。
3、报考公务员,一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招聘、录取,如果没有干部身份就会有一系列的麻烦,甚至可能无法到该单位工作;还有一些职称的认定、评定,工龄的审核等也和干部身份有关;将来进入公务员序列提干或者评定职称,也需要有干部身份;有些地方(比如深圳)入户也会要求干部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