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可用于就医购药、社会保险事务办理、社会保险待遇申领、求职和就业失业登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等;还可持卡查询个人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权益记录、职业技能等级等信息。
苏州社保卡使用的是““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因此不需要激活。
1、社会保障卡仅供参保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他人使用,也不得持他人社会保障卡冒名就医。
2、社会保障卡由参保人员本人妥善保管,不能弯曲、折叠、刻划、打孔,不能浸水或接触高温、强磁物体。
3、社会保障卡可以设置社会保障功能密码。参保人员可携本人居民身份证至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中心办理密码设置、解锁、修改或重置等相关业务。
4、社会保障卡又名社会保障市民卡,同时兼具苏州银行借记卡金融功能和电子钱包功能,有关使用规定参阅《“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金融IC借记卡章程、《苏州市民卡电子钱包业务章程,分别由苏州银行、苏州市**信息化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