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乐昌市乐城公主下路62号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乐昌分厅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及初审
1.乐昌市地方公路管理站路政部门网上接收材料,并作出初审意见。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
(三)审查
乐昌市地方公路管理站路政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综合性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上报决定人(站领导)。决定人应在5个工作日对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作出审核决定。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流程完成后,印发是否许可的书面决定。纸质文件由乐昌市地方公路管理站路政部门送达至公共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由申请人自行领取。
窗口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通过乐昌市地方公路管理站路政服务窗口、以现场方式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
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
(三)审查:
乐昌市地方公路管理站路政室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上报单位负责人(站领导)。单位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对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作出审核决定。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流程完成后,印发是否许可的书面决定。纸质文件由窗口送达申请人。
特殊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