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职工持有残疾证怎么办
用人单位安排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残疾人方可计入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1、将残疾人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法定就业年龄内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2、依法支付残疾人职工工资。
3、依法为残疾人职工在本市按月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二、公司需要提供的材料
1、招用“困难群体”等人员社保补贴审批表、花名册。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失业证复印件《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5、《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复印件(申领期内缴费单据)。
6、申请补贴所有月份工资表复印件。
三、企业享受雇佣残疾人优惠政策的申请条件
1、企业所得税100%加计扣除
根据残疾人保护法和税法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2、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聘用残疾人达到所在省政府规定比例的,免缴残疾人保证金,各省设定的比例可能不同。其中,北京设定为1.7%。
3、对残疾人个人就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四十四号)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42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
4、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