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向户口转入地申请;
2、申请人递交材料;
3、派出所审核材料;
4、派出所通知申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
5、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