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通过网络发帖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而发帖者承担债权责任,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经告知后没有采取制止侵权行为措施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保护范围】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十六条 【网络侵权责任】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因为转发不实消息属于散布虚假消息,一般会不能认定侮辱但涉嫌诽谤,构成诽谤罪的需满足以下的条件:
1、实际发生的情况
(1)首先要有故意捏造并散布不实消息的事实,并且拿来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由自己虚构的。还有就是,捏造虚假事实的人又将这个虚构的事实已经向社会公开并扩散。
(2)散布的信息现在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3)按照当前的情况能判断出这行为的情节严重。
2、实际损害的东西
诽谤的行为侵犯的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在网络上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必须得针对特定的人进行。不过即使没指名道姓,只要其他人能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那就可以认为是针对特定的人。
3、构成诽谤罪的行为人的客观要求
构成本罪的主体要求是一般主体,即需要年满16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16岁以下的人有诽谤行为,其监护人有赔偿责任。即对方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等的,16周岁以下的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4、构成诽谤罪的行为人的主观要求
这个条件的要求就是看行为人在做这件事时,具体是以什么为目的的。构成诽谤罪的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但还是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所以,只是为了涨自己帖子的阅读量转发不实消息的,主观上其实没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并且这个消息也不是自己捏造的,所以一般无特别情况的,不会被认定为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