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医院办理死亡证明需要什么手续
人死后,丧家或单位必须取得死亡证明。在医院死亡的,由医院出据死亡证明;在家因病死亡的,由村委会、居委会或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非常规原因死亡的,由所在单位或公安部门出据死亡或火化证明。然后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凭死亡证明到住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二、什么是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一般由派出所或者当地卫生机构进行办理的。
若家人在医院死亡的,一般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若是在家离世,是需要公安部门前往确认再带上相关资料到当地村委会卫生机构出具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