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台山县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和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核办理哪些规定

法律依据

广东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2013年)

第一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报经省林业厅批准同意后,可以对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进行更新改造:

(一)疏残林改造。对年近中龄而仍未郁闭,林下植被覆盖度小于0.4,或单层纯林尤其是单一针叶树纯林,郁闭度小于0.3,林分结构不合理、稳定性差,系统功能退化,没有培育前途的林分,应采取保留有培养前途的乡土阔叶树种,伐除疏林、残林中非乔木杂灌、小老头针叶树、短轮伐期速生树种的萌芽树、病腐木等,补植套种乡土阔叶树,此类改造连片作业面积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低效纯松林改造。林木生长不良、生长状况较差、林分结构(如层次结构、密度结构等)已达不到防护和景观效果,生态功能等级为三、四类林的纯松林;或者松材线虫病旧疫区范围内感病严重的纯松林,可以实施皆伐改造为乡土阔叶林,单个伐区连片作业面积应小于30公顷。对松材线虫病新增疫点实施根除性采伐,可根据疫情和根除需要确定作业面积。

(三)布局不合理桉*林改造。交通干道(高速公路、国道、铁路)、主要河流两侧(岸)第一重山或1公里可视范围内,以及列入省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范围的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中的桉*林,可更新改造为乡土阔叶林。此类改造必须严格遏制桉树萌芽更新,连片作业面积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四)救灾复产林分改造。因台风、火烧、雨雪冰冻、干旱、洪涝、林业有害生物等自然灾害导致林木倒伏、折断或死亡,其中受害林木株数占单位面积株数30%以上且难于自然恢复的林分,可实行皆伐改造,受害林木不足30%的原则上只择伐受害林木。此类改造作业面积严格控制在受灾范围内。

(五)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林木采伐。对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人工种植过熟的松(40年以上)、杉(30年以上)、桉树(20年以上)林或竹林,经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到实地勘察论证出具相关意见后,可申请实施小面积采伐改造为乡土阔叶林,单个连片作业面积控制在10公顷以下。

(六)其它因减灾防灾、抢险救灾、林业科学研究等需要采伐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

申请更新改造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单个伐区连片皆伐面积大于20公顷的,必须由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更新改造的可行性报告。

《广东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2002年)(2002年)

第十一条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由森林、林木的所有者向当地有发证权限的主管部门或单位领取《林木采伐申请表》,除应当提交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林地使用权证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一)国有、集体森林经营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要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文件、造林更新设计书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

(二)其他单位和个人,要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树种、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采伐申请文件;

(三)采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林木,还必须提供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

《广东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2002年)(2002年)

第十三条审核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林木采伐许可证上填写的采伐内容必须符合有关采伐技术规程的规定,不得漏填、涂改项目和虚开采伐数量;

(二)发证总量不得超过年森林采伐限额,其中商品材发证总量不得超过年度木材生产计划;

(三)实行一小班一证制、一户一证制。国有、集体森林经营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及个人采伐森林和林木的,必须以地籍小班为单位发证;其他单位采伐林木的,采伐地点必须落实到山头地块,并注明四至范围,不允许多小班一证或多户一证;

(四)严禁跨年度使用指标或超越规定的权限发证;

(五)禁止采伐国家确定的重点保护天然原生珍贵树木。因特殊情况需要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树木的,必须报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六)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不能委托所属公司、林场、林业工作站和乡镇人民政府直接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广东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2002年)(2002年)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一)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或提交的证明文件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二)伐区调查设计内容违反有关伐区调查设计规程规定的;

(三)上年度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大面积严重森林病虫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的;

(四)申请采伐未取得有审批权限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使用林地审批同意书的征占用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

(五)林木权属不清或存有争议的;

(六)上年度伐区作业质量验收不合格的;

(七)上年度采伐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和更新验收不合格的。

《广东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2002年)(2002年)

第二条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森林采伐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森林采伐管理工作。

省属国有林场的森林采伐管理工作由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

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1997年)

第三条第三条县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林业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本行行政区域内的林业工作。乡(镇)林业工作站负责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个人发展林业生产。

《广东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2002年)(2002年)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林木采伐许可证按照下列规定权限核发:

(一)生态公益林林木采伐许可证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二)省属国有林场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国有林场管理机构核发;市属国有林场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所在地级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三)驻粤部队由省军区核发;省、市属农垦场及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由所在地级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县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由所在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四)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其主管部门向当地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指定专人核发,采伐指标应纳入当地森林采伐限额管理。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单位和个人采伐林木,由当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广东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2013年)

全文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厅直各单位,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近年来,随着我省森林碳汇、生态景观林带、森林进城围城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工作的大力推进,以及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需要,各地申请更新改造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生态公益林的数量逐年增多,由于对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的条件及方式不够明确,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以低效林改造为名采伐利用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不及时或不按规定树种更新造林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生态建设。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绿色

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我省森林资源结构,提高全省生态公益林功能等级,构建南粤大地生态安全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等规定,结合有关技术规程和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新改造要求条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报经省林业厅批准同意后,可以对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进行更新改造:

(一)疏残林改造。对年近中龄而仍未郁闭,林下植被覆盖度小于0.4,或单层纯林尤其是单一针叶树纯林,郁闭度小于0.3,林分结构不合理、稳定性差,系统功能退化,没有培育前途的林分,应采取保留有培养前途的乡土阔叶树种,伐除疏林、残林中非乔木杂灌、小老头针叶树、短轮伐期速生树种的萌芽树、病腐木等,补植套种乡土阔叶树,此类改造连片作业面积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低效纯松林改造。林木生长不良、生长状况较差、林分结构(如层次结构、密度结构等)已达不到防护和景观效果,生态功能等级为三、四类林的纯松林;或者松材线虫病旧疫区范围内感病严重的纯松林,可以实施皆伐改造为乡土阔叶林,单个伐区连片作业面积应小于30公顷。对松材线虫病新增疫点实施根除性采伐,可根据疫情和根除需要确定作业面积。

(三)布局不合理桉*林改造。交通干道(高速公路、国道、铁路)、主要河流两侧(岸)第一重山或1公里可视范围内,以及列入省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范围的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中的桉*林,可更新改造为乡土阔叶林。此类改造必须严格遏制桉树萌芽更新,连片作业面积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四)救灾复产林分改造。因台风、火烧、雨雪冰冻、干旱、洪涝、林业有害生物等自然灾害导致林木倒伏、折断或死亡,其中受害林木株数占单位面积株数30%以上且难于自然恢复的林分,可实行皆伐改造,受害林木不足30%的原则上只择伐受害林木。此类改造作业面积严格控制在受灾范围内。

(五)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林木采伐。对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人工种植过熟的松(40年以上)、杉(30年以上)、桉树(20年以上)林或竹林,经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到实地勘察论证出具相关意见后,可申请实施小面积采伐改造为乡土阔叶林,单个连片作业面积控制在10公顷以下。

(六)其它因减灾防灾、抢险救灾、林业科学研究等需要采伐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

申请更新改造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单个伐区连片皆伐面积大于20公顷的,必须由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更新改造的可行性报告。

二、申请更新改造程序

(一)森林、林木所有者填写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申请表连同林木所有权证书或林地使用权证书等有效权属证明材料向当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市(地级以上)属国有林场径向省或市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受理申请的林业主管部门派出人员到现场进行查验,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林木状况及采伐原因),组织制定生态公益林采伐作业设计书和更新造林初步设计书,报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

(三)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上报的材料由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上报省林业厅。

(四)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转报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五)省林业厅受理地级以上市或省属国有林场上报的更新改造申请材料后,按照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采伐行政许可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三、切实做好迹地更新造林工作

申请更新改造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必须落实更新造林资金,未落实更新造林资金的不得申请。同时各地要督促林地经营者,按照经审批的生态公益林更新造林设计书开展迹地更新造林,指导林地经营者种植乡土阔叶树种,营造混交林,在采伐后翌年夏季前全面完成更新造林。对不按时迹地更新造林的林地经营者,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并采取措施促使当事人全面完成更新造林工作。

四、加强检查监督

当年有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市属林场)应在翌年9月30日前,组织林政、营林、生态公益林管理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更新造林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书面上报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市级检查后,上报省林业厅。省*林场将验收结果书面径报省林业厅。省林业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省级检查,省、市级检查结果将作为审批下一年度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申请的重要依据。对不能按时提供生态公益林更新造林验收报告的,由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督促整改。在整改措施见效之前,省林业厅原则上暂停受理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市属林场)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的更新改造申请。

五、更新改造申报材料要求

自2013年5月1日起,各地申报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的,必须按照《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申请资料清单》(附件1)提供完整且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逐级上报。县(市、区)级林业主管部门、省*林场对本单位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对市属林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有关附件文本式样可在http://www.gdf.gov.cn下载。申请材料可邮寄或直接送达省林业厅行政服务中心,以后逐步过渡到上网申报。

六、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附件:1.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申请资料清单

2.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审核意见表

3.广东省生态公益林采伐设计书(范本)

4.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更新造林初步设计(范本)

5.《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更新造林初步设计》编制要求和说明

6.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更新造林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

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1997年)

第六条第六条对森林实行生态公益林、商品林分类经营管理。

生态公益林包括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风景观赏林、森林和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等。全省生态公益林面积应当不少于林业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三十。

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部门根据省人民政府下达的指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森林分类经营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并报上一级林业行政部门批准。

《广东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2002年)(2002年)

第十二条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部门,必须成立林木采伐审批小组,严格审核采伐申请者提交的有关文件,在接到采伐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研究批复。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批准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并在《林木采伐申请表》上注明不予发证的理由,及时通知采伐申请者。有争议的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行政交界地的林木采伐,在接到采伐申请时,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确认权属无争议后,才予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采伐火烧迹地的林木,须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1997年)

第七条禁止采伐生态公益林。确因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林木更新改造或卫生间伐需要采伐的,须经省林业行政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

生态公益林划定后,其抚育、管理经费列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同时实行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1999年)

第十九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林木更新改造或卫生间伐需要采伐的,须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并实行专项限额管理和采伐许可证制度。

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1999年)

第二十一条生态公益林林木更新采伐的年限:人工松林40年以上,木麻黄林20年以上,其它阔叶林及针阔叶混交林50年以上。

复层林更新应实行择伐,不准皆伐,择伐后的植被覆盖度不低于70%。

生态公益林内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应于当年或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

第二十四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不同自然地带的典型森林生态地区、珍贵动物和植物生长繁殖的林区、天然热带雨林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其他天然林区,划定自然保护区,加强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对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珍贵树木和林区内具有特殊价值的植物资源,应当认真保护

;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采伐和采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

第三十一条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二)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三)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相关新闻

成都银行创业贷款手续有哪些

成都银行创业贷款流程1.贷款前准备相关材料在申请贷款之前,借款人应提前准备好包括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担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等等。另外,抵押物在此时也可以准备好,抵

四川成都市ETC办理需要满足的手续是怎样规定的2020

一、ETC快捷免费办理具体流程(一)办理信用卡或储蓄卡(若有卡,此步省略)信用卡:①持本人身份证、驾照、行驶证,到工行、建行所有网点现场填写信用卡申请表。②客户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银行后台审核通过后制卡并邮寄至客户指定地址。通过信用卡绑定ETC,因信用卡拥有一定透支额度,客户可先通

2020成都购房上户口流程包含哪些

一、办理材料1、《入户申请表》;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下同)及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下同);3、入住证明;4、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5、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二、办理流

四川成都生育保险缴交比例规定是什么

一、成都生育保险缴交比例成都生育保险缴交比例低于缴费时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4%的

2020年成都市社保缴纳比例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一、2019年成都市社保缴纳比例(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5,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缴2%。(二)城乡居

2020四川成都医保男方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一、成都医保男方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

2020四川成都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有什么手续

一、成都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申请人向市级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条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受理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收到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做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二、道路运输在哪办理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行政审批机构行政层次是市级才

成都年少儿互助金报销比例为多少

一、成都少儿互助金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起付线100元; 一级医院85%,起付线100元;二级医院75%,起付线200元;三级医院60%,起付线500元。二、成都少儿互助金报销所需材料 携带医院开具的正规税务局的发票; 父母认可的新生儿医院费用明细清单(中药必须附上处方);病历

成都市都江堰市城市低保标准是怎样规定的2020

一、四川成都城市低保标准成都中心城区居民低保标准由家庭月人均收入500元提高至550元;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和龙泉驿区500元;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和崇州市450元。二、办理条件1).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

外地人在成都怎么样办理护照

外地居民即使没有成都居住证,也可以在成都办理护照。一、申请条件1、我市常住户口居民的配偶和未满16周岁的子女;2、在我市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3、居住我市的60周岁(含)以上的居民;4、居住我市的居民换补发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的;二、申请证件类型普通护照三、申请材料上述人员申请
9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