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预约。无
(2)取号。携带相关材料到大厅叫号机按顺序取号,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办理顺序号,窗口工作人员按申请人的现场取号凭条顺序依次接受申请。
(3)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4)受理。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退回申请材料;申请人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但可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或1个工作日内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材料后重新提出申请。
(5)审查。实施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予以许可的,出具《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6)领取结果。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按约定方式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