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该事项没有承诺时限
二、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决定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999个工作日
县级民政部门评定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资料是否齐全。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是县级民政部门评定否符合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评定条件。
是否符合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评定条件。
县级民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发放护理费。
1.同意发放护理费;2.不予同意。
三、办理地点
六盘水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钟山中路7号)。
四、法律依据
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