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18(工作日)
二、办理机构
光明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三、办理材料
网上填报打印,原件1份,按表格提示签名、盖章;提供8-10家具有行业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主要发起单位),附发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及发起单位近两年经营情况良好证明(如完税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网上填报打印,须8-10个发起单位盖章
需由所有申请人或申请单位(或发起单位)签字或盖章
四、办理地点
深圳市光明新区碧眼路2号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五、办理时限
18(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填写相关表格,发起行业协会名称核准的申请,并提交。
2.受理
申请者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填写表格,窗口工作人员预审通过后,申请人A4纸打印,相关人员或部门签字、盖章,交至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窗口工作人员初审通过后网上受理。5个工作日内,经办工作人员审核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者材料不符合要求(退回补正)的内容,或者不予受理的理由,网上退回申请人,申请人可以申请的重新填写审核通过后再次受理。
3.审查
业务受理后,进入网上审核流程。网上受理后15个工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4.办理结果
审核结束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5个工作日制作《行业协会名称核准通知书》,审批系统自动发送短信通知申请人领取《行业协会名称核准通知书》,行政不许可决定之受理日起18个工作日内作出,5个工作日向申请者送达《不予名称核准通知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民政局窗口及各区行政服务大厅民政局窗口提出行业协会名称核准的申请。
2.受理
申请者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填写表格,窗口工作人员预审通过后,申请人A4纸打印,相关人员或部门签字、盖章,交至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窗口工作人员初审通过后网上受理。5个工作日内,经办工作人员审核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者材料不符合要求(退回补正)的内容,或者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者按要求提交补正材料,再次递交材料到窗口,窗口工作人员再次网上受理。
3.审查
业务受理后,进入网上审核流程。
4.办理结果
审核结束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审批系统自动发送短信通知申请人领取《行业协会名称核准通知书》,作出行政不许可决定由窗口工作人员5个工作日向申请者送达《不予名称核准通知书》。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