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厦门办理退休需要什么手续吗
(1)单位到缴费所在地征缴处(科)办理退休减员手续;
(2)单位到统筹管理处(科)办理个人帐户结清手续,审核养老保险手册并确认视同缴费年限及间断缴费情况;
(3)退休审批经办人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审查待退人员人事档案,确认各项申请条件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符合退休条件的,由养老处(退管科)核定待遇并出具《济南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拟核定退休人员情况一览表》,加盖经办人章;
(4)委托企业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为10天;
(5)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企业携带公示表回执到养老处(退管科)办理退休复核手续。由处室
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复核签字盖章,需要报分管主任审批的,报分管主任签字。
二、办理退休所需材料
1.申请人个人档案;
2.《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
3.《厦门市职工退休申请表》一式两份(有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免冠1寸近期彩照一张;
6.本人提供本地开户且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借记卡;
7.高级职称者需提供证书、聘书(聘满一年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8.归侨者需提供归侨证原件及复印件;
9.转业军人需提供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此外,申请提前退休者需提供个人档案进行资格确认,由所在单位(或个人)填写《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享受生活困难补贴资格确认表》(用人单位需盖公章),经我科室审核盖章,并由相关部门确认后再递交退休申请材料(副团级以上报市委组织部干部处一处确认;营级以下报市公务员局军转办确认);
10.办理病退或退职人员需提供《厦门市职工因病、非因公负伤劳动能力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