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派出所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婴儿
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一般是无法更改,因为出生证明是医院签发,而在签发前,已经告知,请将名字写好,想好,而且也要在卫生部内部网备案的。所以出生证明名字不想要了,要更改很麻烦,因为就等于前一张出生证明作废,然后在补办一张,需要找医院,找出生医院产科问下具体详情。
如果不想要名字,更改,很简单,就是在用出生证明,办理上户后,然后在办理名字变更这个时候,不想要的名字,就会出现在户口本,叫曾用名,而且这种方法最简单,最快速,几块钱就可以解决了。
二、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