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情况核查:
拆迁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已安置拆迁户明细表,经市拆迁办核准后办理安置房产权证或租赁证。
详细步奏:
主要流程为拆迁人申请——拆迁办受理——拆迁办审查——办理安置手续——资料归档
1.申请
拆迁人提出拆迁安置情况核查申请(附该项目拆迁户安置情况表),以及核查所需的相关证明资料
2.受理
市拆迁办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由承办处室进行安置情况核查,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件。
3.核查
经市拆迁办核查,对符合要求的安置情况,市拆迁办出具安置情况核查意见。
4.安置手续办理
申请人(安置主体)持安置情况核查意见向市产权中心办理安置房产权证及公房移交手续。
5.归档
相关部门对安置情况核查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安置情况信息输入房产电子信息库。
办理资料:
1.项目拆迁户安置情况表以及核查所需的相关证明资料
2.安置情况核查书面意见
办理部门:
1.杭州市拆迁办
2.杭州市产权中心
相关信息可在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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