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申请单位中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2、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海洋观测资料和成果符合国家战略利益,不会威胁国家安全;3、涉及军事秘密的,已经征得有关军事机关的同意。
二、办理材料
三、法律依据
《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国际组织、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海洋观测资料和成果;确需提供的,应当报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或者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批准;有关海洋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其中涉及军事秘密的,还应当征得有关军事机关的同意。
来源:河北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
四、办理时限
五、办理机构
省国土资源厅
六、办理地点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政务大厅(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0号)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