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6日。
(1)受理:培训结束后,由企业、培训机构或个人将材料报送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审核: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无误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办结: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财政部门对申报企业、培训机构或个人进行补贴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