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上班带手机影响工作的,并且用人单位要制度是明确规定上班不能带手机的,上交手机是合法的,但用人单位要保障劳动者亲属在紧急情况下,能联系到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且应当将规章制度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即公司修改处罚条例的内容,必须经过前述的民主程序和公示告知程序。
如果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民主、公示程序已经履行完毕,那么即使员工不愿意签署,也不影响该规章制度的效力。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将员工签收作为向员工告知规章制度的一种方法,如果员工拒绝签收,那么用人单位应当通过其他方法使员工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