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我市户籍人员与外省市户籍人员登记结婚满3年,在我市有本人或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将配偶户籍迁入我市落户,有合法抚养权的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以随迁。
二、法律依据
人口管理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投靠配偶投靠继父(母)来津落户工作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qqzwfw.tj.gov.cn/)
三、办理机构
公安局红桥分局
四、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五、办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