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异地申请新办、换补发普通护照。
二、申请范围(特定岗位工作人员除外)
1、允许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异地提交普通护照申请。
2、允许60周岁(含)以上的老人在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申请。
3、允许内地居民在居住地就近提交换、补发护照申请。
4、申请人需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向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现场签名、采集指纹,并回答有关询问。
三、提交材料:
1、提交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碳素笔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自行下载打印、自助填表机打印均可);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1张,附昆明市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1份。
2、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集体户口提交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户口薄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因私普通护照损毁补发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
5、申请因私普通护照遗失或被盗补发的,提交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
6、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还需提交本市户籍人员身份证明以及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7、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就业人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须有缴费单位,缴费截止时间距受理日期不超过二个月);就学人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指已满16周岁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须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统一的在学证明);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指居住证、临时居住证等卡片式证件,其有效截止日期距受理日期不超过一个月)。如其户口薄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8、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的老人在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申请的,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指居住证、临时居住证等卡片式证件,其有效截止日期距受理日期不超过一个月)。
9、内地居民在居住地就近提交换、补发普通护照申请的,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指居住证、临时居住证等卡片式证件,其有效截止日期距受理日期不超过一个月)。
四、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证明材料请按A4纸标准提交。相关材料原件不符合标准的,交验原件,提交符合标准的复印件。
2、护照换发申请受理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对原护照剪角作废后退还申请人。
3、申请人最多可申请3个曾持护照号码加注。
4、护照系由中国驻外使领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申请补发受理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层报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先行核实原发照情况。
5、以虚假资料、借用他人身份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借身份资料供他人冒名申请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
五、工作时限:
1、30天(受理当日除外)
2、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需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或者进行核查的,调查核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