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机构
黔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办理机构
黔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办理地点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合同备案的内设机构(各县局办理此项业务的内设机构名称不一,须以该机构的职责为准)
四、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五、办理流程
受理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1、申请:合同提供方办理合同格式条款备案,按照合同格式条款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报备案机关。2、受理:备案机关收到上述材料后,对报送材料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规定的出具《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签收单》(以下简称《签收单》),对报送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当场告知合同提供方补齐或改正后报送备案。3、审查:备案机关对备案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文本是否含有《条例》第十一条、十二条、十三条、十四条所禁止的内容进行审查。备案机关发现格式条款违反《条例》第十一条、十二条、十三条、十四条规定的,在报经本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向合同提供方发出《合同格式条款修改意见书》。4、备案:合同提供方在收到《合同格式条款修改意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应按照《条例》的规定进行修改,填写《合同格式条款变更(修改)备案表》,并将修改后的加盖提供方公章的含有格式条款备案的合同文本原件和合同文本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本报原备案机关备案。5、存档:备案机关将合同提供方备案的材料存档。
现场受理、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