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珠海领结婚证的材料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要到双方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需要持以下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需要出示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给的婚姻状况的相关证明。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要一起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相关申请和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都要持有以下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①当事人的户籍证明;
②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给出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谁结婚的相关证明。
(2)外国侨民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者能够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国籍证件(若无国籍者不需要提交);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给出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谁结婚的相关证明。
(3)外国人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其他相关证件、国籍证件;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也可以是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③经本国外交部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给出的婚姻状况相关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相关证明。
二、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