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形式审查——纸质审查
二、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三、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
a)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b)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
c)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d)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e)机动车维修企业划分为一、二、三类,各类企业的具体条件执行GB/T16739《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DB12/T688-2016《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f)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除具备汽车维修经营一类维修经营业务的开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
——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申请条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年修订)第38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37号,2016年修订)第11条、第12条、第13条;《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DB12/T688-2016
四、办理费用
此项无需收费
五、办理机构
市市场监管委
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8号,2014年修订)48
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