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金湾区办公中心23号楼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预受理(对不符合申请资格的,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当出现申请人超过期限不来现场提交材料的情况时,应为作废办结。当需要申请人补交补正材料时,预受理状态应为补交补正材料,系统发出补交补正短信告知,由申请人网上补交补正材料,产生新的申办信息。)
3.受理(现场勘查,核对资料。)
4.承办
5.审核
6.审批
7.办结
特殊环节
无
三、办理地点
金湾区办公中心23号楼
四、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2017年)
附件2第76项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3月1日林业部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改)(2017年)
第十八条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持枪猎捕的,必须取得县、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五、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六、办理材料
非格式文本,加盖申请人公章
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如实填写,加盖申请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