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年假规定2020

一、江苏省年假规定2020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年假

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2008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还指出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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