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512室
二、办理材料
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加盖的公章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按实际情况填写。
材料清晰,加盖企业公章,且注明与原件相符。
材料清晰,加盖企业公章,且注明与原件相符。
材料清晰,加盖企业公章,且注明与原件相符。
按实际情况填写。
按实际情况填写。
材料清晰,加盖企业公章,且注明与原件相符。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访问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网上办事大厅高栏港分厅,在网上提交资料,达到申请效果;
2、预受理,申请资料准确真实与完整性检查;
3、受理,检查申请资料准确真实与完整性,如有缺失,需补齐后再申请;
4、资料审核,申请资料审核(限2个工作日);
5、现场审核,对申请人硬件配置、人员配备、管理制度与措施的现场审核(限8个工作日);
6、审批,审核通过的,制发《动物诊疗条件合格证》,未通过的,书面告知审核结果(限3个工作日);
7、出证办结(限2个工作日)。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限5个工作日)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限13个工作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限2个工作日)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