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网友咨询,因为婚姻或者自身的种种原因,无法有一个自己的小孩,但是却又很喜欢小孩子,想领养一个,但是我们都知道正规的领养是有一系列法律规定的,首选就需要考核领养人是否具备领养资格,那么领养人以及被领养人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呢?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领养婴儿条件的相关材料,希望能给予您帮助。
一、领养刚出生婴儿需要什么条件
(1)领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领养的目的是为了在领养人与被领养人之间确立父母子女关系,因此,领养人与被领养人之间应有合理的年龄差距。
(2)领养人无子女。基于《宪法》和《婚姻法》关于计划生育的要求,《收养法》要求领养人无子女。这里的领养人无子女是指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不愿生育或不能生育而无子女,或者是因所生子女死亡而失去了子女,或者是指领养人因无配偶而没有子女的情况。
(3)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为了保证被抚养人的健康成长,对领养人抚养、教育能力的要求包括三个方面:第一,领养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第二,领养人有保证被抚养人健康成长的物质条件;第三,领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子女的疾病。
(4)有配偶者领养子女,必须夫妻双方共同抚养。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被抚养人能在一个和睦、温暖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以免因夫妻单方领养而造成另一方不接纳孩子,进而影响到夫妻感情的和睦,影响到养子女的身心健康。
(5)领养人只能领养一名子女。对领养人的这一要求,是为了贯彻,推行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
二、被领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依据《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被领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被领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领养的对象,是为了有利于在领养人和被领养人之间建立和培养亲自感情,从而促使领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2)被领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这里的孤儿”是指父母双亡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弃婴和儿童”是指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丢弃而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3)领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领养人的同意。因为他们已经初步具备了判断、辨明一些事务后果的能力。因此,领养他们时应当征求、尊重其本人的意愿,取得其同意,这样才能更好的建立和睦的养父母子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