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单位:漳州市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3.事项编码:35060042010001017020004
4.法定依据: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07]29号);2)《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漳政办[2008]75号)第五条、第八条、第十三条;
5.办理流程:受理→标准审查→特殊环节→办结
6.特殊环节名称: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30日办理下一年度参保事宜特殊环节时限:90个工作日
7.申报材料: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叁份);
2)一寸近期白底免冠彩照1张;
3)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1张;
4)属于重度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8.办事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9.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10.联系信息:
11.窗口电话:0596-2031096
行政救济服务热线:96123
12.投诉电话:2026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