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证转户口材料受理通过后换工作怎么办
工作居住证办理完后,更换新单位如常住地址没有改变,则不需要办理变更,如常住地址发生改变,影响常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居住证的概念
居住证是中国流动人口在各行政区域内通用的居住证明。居住证持证人具备当地相关条件,就可在就业、医疗、计划生育、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享受和常住人口同等待遇。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积极尝试,被认为是取代暂住证作为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的过渡性手段。各个城市关于居住证的解释和适用范围不尽相同,总体来说,持有居住证者,可在工作、生活等方面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2016年3月29日,公安部发布公告,自2016年4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
三、居住证变更需要的材料
1、需要申请通知单
2、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3、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4、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清单(提供一年缴费记录,就近六个月无补交记录)
5、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注:公民身份证出现地址、姓名变更需要开具户籍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开具)。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还需要提供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