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出现问题,究竟可以要求三倍赔偿,还是十倍赔偿?面对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的“三倍赔偿”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安法”)的十倍赔偿规定,消费者当然更倾向于“十倍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当两种法律条款撞车时,特殊法要优于普通法。“新消法”属于普通法,“食安法”属于特殊法。在同一件案子中,没有特别规定的,可以采用普通法。但是如果有特殊法,比如针对食品的“食安法”,出现问题时,就不再适用普通法。
面对两部法律不同的赔偿条款,消协在处理该类投诉时也面临两难境地。昨日,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召开“维权案例座谈会”,针对目前出现的新投诉问题请律师团的专家们进行解答。
根据“新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根据“食安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认为,消费者要求的赔偿适用于哪部法律,要看消费者的诉求和实际情况。钟萍表示,如果商家存在故意隐瞒商品质量问题的行为,则适用于“新消法”的欺诈行为,可以要求商家三倍赔偿,最低500元的赔偿。如果商家的行为不属于故意,则不适用于“新消法”第55条。
外表看起来光鲜亮丽的果篮打开后,隐藏在里面的水果有些已经腐烂。这是商家的无意行为,还是故意行为?消费者面对这种情况是否有权要求“十倍赔偿”?商家自称“进货时就是这样”的辨解是否合理?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律师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商家的辨解显得很“苍白无力”。商家在进货时有验货责任,如果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根据“食安法”规定要求商家“十倍赔偿”。但“十倍赔偿”的标准并非整个水果篮的售价的十倍,而是指腐烂水果价值的十倍。
一种标价58元的食品出现问题,在商家存在故意隐瞒行为的前提下,如果按“新消法”的三倍最低500元赔偿标准,消费者只能获得500元赔偿。但是如果按“食安法”的“十倍赔偿”规定,消费者可以获得580元的赔偿。面对这种情况,消费者是否有自主选择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