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借钱未写借条产生债务纠纷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之一,但不能作为判决的直接证据,要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实践中,当事人间的转账凭证不能证明存在借款关系,所以债权人起诉时,只有这份证据的,将很难得到证明。
并且,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可以收集以下的证据:
1、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
所以,如果双方签订了借条,那么要直接拿出借条来证明。如果双方没有借条,只是口头约定借钱的,债权人起诉时,要提供形成借款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
并且,约定借钱时,如果有第三人在场的,要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双方约定了担保人的,要提供担保协议、抵押物以及担保人信息。
具体而言,要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双方签订了担保协议的,要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若是提供了抵押物,要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借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
3、借款人人逾期不还、未全还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