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仙桃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调离仙桃的;
(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十)职工患重大疾病的。
二、仙桃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提取申请:职工到中心领取或从中心网站上下载《审批表》。持提取所需材料及填写完整的《审批表》到所在单位初审,单位对《审批表》和所提供材料核实无误后,在《审批表》上作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提交手续:职工备齐材料后送中心服务窗口申请办理。中心经办人员对职工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提取规定的资料予以登记受理,不符合提取条件的资料退回。
提取公积金:初审合格后由中心归集科和分管领导最终审定后周二和周四提取公积金。不符合条件一次性告知职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