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5(工作日)
二、办理材料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近照(相片尺寸:32mm×22mm,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
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
交管部门出具的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三、办理地点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龙桥路交警大队二楼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到安装有身份证照片传输系统的照像点照像,办理时附上实物照片8张及照像回执;填写《申请校车资格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广东省机动车驾驶人吸毒信息协查表》;提交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提交驾驶证原件、提交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提交交管部门出具的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2.受理
1)受理审核
车管所民警接收申请人申请信息,受理审核内容为: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是否停止办理。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等符合受理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或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或停止办理的,不予接收受理。
2)补正材料
车管所民警受理后,发现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载明材料补正要求。
3.审查
1)书面审查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