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约定没有绩效工资的,过了试用期后没有绩效工资是合法的,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而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就是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后,员工工作没有过错,被公司辞退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不过,试用期间员工被辞退,是否有经济补偿金按以下处理:
首先,如果员工没有过错,公司辞退员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并且,法律上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员工在公司工作不满六个月的,通常是要给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次,如果员工没有过错,公司试用期间辞退员工的,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比如安排员工入职后,员工无法完成招聘要求完成工作,并且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具体而言,公司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举证:
1、公司要提供证据证明确实有将录用条件明确告知了员工,比如招聘简介;
2、公司是根据给出的录用条件对员工进行考核,比如考核表;
3、公司要将考核结果告知员工,并通知要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如果公司未按照以上规定辞退试用期员工,那么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补偿员工,并且,公司要按以上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员工。
最后,如果员工确实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公司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