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一)离开宁波行政区域;
(二)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三)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四)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办理材料:
(一)本人户口薄、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二)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正面;
(三)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依据等证明。
办理流程:
(一)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二)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办理机构:宁波各县区街道计生办免费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