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原则:
原通行一环公路的货运车辆,必须优先选择地方公路或城市道路绕行,绕行线路属货车限行区域或路段的,须按限行要求分时段、吨位通行,确实需要通行的可以申请办理货车通行证;对申请通行一环主线路段的,必须是货运起止位置临近一环公路且无其他地方公路或城市道路可以绕行。
原通行高明大道及中山路的车辆,必须优先选择地方公路或城市道路绕行,确实需要通行的可以申请办理货车通行证。
申请条件:
1.初次申请通行证,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确须在禁行时段内,用于城市抢险、救灾、医疗、环卫、市政工程和城市生产急需等载货汽车(含专项作业车);
②车辆年检合格;
③按规定购买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
④已办理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非营运车辆除外);
⑤本省车辆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绿色环保标志(截止2018年6月30日);
⑥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须安装GPS卫星定位仪。
⑦申请车辆须无交通违法未处理记录。
2.严控申请时段
上下班高峰7-9时、17-19时。
3.严控申请路段
禅城区佛山大道、季华路、镇中路、魁奇路、岭南大道(卫国路-绿景路)、同济路(文华路-佛山大道);南海区南海大道、海八路、南桂东路、南桂西路、千灯湖片区路段(海三路、海四路、海五路、海六路、海七路、灯湖东路、灯湖西路、锦园路);高明区文昌路;受道路施工原因影响需要严管的路段。
办理地点:
单位或个人可以就近到以下业务窗口提出申请: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交警大队
办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三楼禅城公安“一门式”大厅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警大队
办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交警大队车管所26号窗口
●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办理地址: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区玮二路2号
乐从中队办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华路B93号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警大队
办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443号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交警大队
办理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和路4号一门式服务大厅18号窗口
●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办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原则上受理押钞、医疗废料、抢险救灾、城市配送运输以及政府部门执法专用车辆等)
所需资料:
填写《佛山市货车通行证申请表(注意事项:通行证申请表中的“申请单位”一项在填写单位名称的同时,还需要盖单位公章),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及复印件;
④生产运输所需凭证及复印件;
⑤《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非营运车辆除外);
⑥绿色环保标志附件的原件及复印;
⑦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等重点车辆安装GPS卫星定位仪的安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⑧申请超过2辆以上车辆的,提交所需办理通行证的车辆信息汇总表;由农业、邮政、交通运输、住建部门备案的城市配送运输车辆、市政建设工程车辆,受雇于政府部门的抢险、救灾车辆、拯救专项作业车辆以及政府部门执法专用车辆,还需提交备案资料或证明等相关资料;
⑨再次申请的,还需提交上次领取的通行证。
办理时效:
业务窗口受理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发出货车通行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违规处罚:
已办理通行证的车辆,不按指定的路线、区域或时段通行的,执勤民警将按《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规定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并在货车通行证上记载违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