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上下列材料到社保局申请: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参保人人事档案(无视同缴费年限的,无需提供)。
3.《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4.参保人在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成都银行、成都市农商银行、简阳农商银行(任选其一)开立的储蓄卡或活期存折(已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的无需提供)。
5.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凡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个人(含个体参保人员),均可申领病残津贴。申领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市(州)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