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wsbs.gdfire.gov.cn/),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并提交确认。
2.受理。申请人在网上申请后到县公共服务中心3楼县公安消防大队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受理凭证》;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不予受理凭证》。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要进行现场勘察、集体会审、专家评审的工程,组织现场勘察、集体会审、专家评审,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合格);不予通过的,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不合格)。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补送材料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审查继续进行。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公共服务中心3楼县公安消防大队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合格或不合格)。也可在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wsbs.gdfire.gov.cn/)查阅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许可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大埔县公共服务中心3楼公安消防大队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受理凭证》;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不予受理凭证》。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要进行现场勘察、集体会审、专家评审的工程,组织现场勘察、集体会审、专家评审,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合格);不予通过的,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不合格)。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补送材料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审查继续进行。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公共服务中心3楼县公安消防大队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合格或不合格)。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许可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