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二、办理时限
0(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的申请,接收受理人员当日按照接件要求对电子化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受理意见;2、受理决定:符合受理要求的,接收受理人员当日向申请人出具电子《受理回执》;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当日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接件受理人员作出受理决定后当日将受理材料转送至市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审查人员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4、决定:负责人根据资料,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植物检疫要求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行政服务中心市农林局窗口提出申请,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即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接收。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对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受理意见;
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等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或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或停止办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需要补正的,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载明材料补正要求,本次申请即终止。
接件受理人员作出受理决定后将受理材料转送至市农业局森防检疫部门,受理系统申请编号连同受理意见、审查方式确定自动转送审查人员。
3.审查配合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即时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出省《植物检疫证书》(林业);不予通过的,出具《森林植物检疫处理通知书》。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农林局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