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广东省实施办法》(2010年)
第九条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新建10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达3米以上的9层以下民用建筑,应建相应于首层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其余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规划修建防空地下室。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二、办理机构
吴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三、办理地点
吴川市海滨街道创业路8号星桥大厦三楼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四、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吴川分厅(网址:http://wcbs.zjwsbs.gov.cn/portal)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科室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吴川市地下空间兼顾人防项目许可审批表》;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吴川市地下空间兼顾人防项目许可审批表》。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吴川市地下空间兼顾人防项目许可审批表》批文;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吴川市地下空间兼顾人防项目许可审批表》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