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满足以下所列出的全部申请条件的单位和公民可以提出申请:1)地域:地方级自然保护区;2)从事活动:科学研究、教学实习、考察等;3)遵守《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
二、办理时限
18(工作日)
三、办理费用
不收费
四、办理地点
龙川县老隆镇东风东路60号
五、办理机构
龙川县林业局
六、办理材料
申请单位签章
内容包括1.科研项目的目的、意义;2.科研项目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3.需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范围(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4.科研项目计划:包括活动日程安排、具体活动的人员、时间、地点、线路、方式、携带的工具和随身物品、生活安排等;5.是否采集标本?如需采集,提交采集标本的清单;6.科研项目对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及程度预测;7.科研项目中对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方案以及活动后的恢复方案
申请单位签章